再见,个人代理记账!个人会计不能再兼职!
最新的代账管理办法修改版已经发布,其中明确规定,代理记账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8月5日,建邺财政厅也发了代理记账的通知,以后个人代理记账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随后,建邺财政厅还公布了相关的解读材料,明确说明《建邺区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主要变化有两个:
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资格申请要求;
2、加大违纪处罚力度,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建邺区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出台,本质上是响应今年3月份公布修改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从内容和规定上来看,《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落地,都表明以后个人兼职会计、个人代理记账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 国家重磅宣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又改了!
修改重点一: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专职人员
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作出以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修改重点二:代理记账会计人员方面
1、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2、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总之,从变化上来看,一是降低准入门槛,让代理记账行业成立相对简单,提交的材料也变少了,其主管负责人必须是会计师或者有从事三年会计工作的承诺书;而另一方面对其从业者的要求也高了。
整体来看,代理记账行业将越来越规范,而那些低价代理记账公司甚至是个人兼职会计将会比较难混。
财政部要整顿代理记账行业,并非从今年开始!去年年底,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印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jianye.cpa.js.cn/fuwu/30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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